2018年9月6日下午,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药品采购共同体领导小组会议在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根据药品利润率、质量层次、基药与否、临床实际需求等因素进行讨论、筛选,确定了扩大竞争范围的中标药品,现将第一批中标药品目录予以公示。
注意事项:1、请中标药品的供应商在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与相应药品经销企业签订新的价格协议,保证正常供货;2、部分药品供应商“本次报价”的价格高于本共同体的实际成交价格,该报价不予采纳(低价药品、紧张药品和廉价药品目录的除外),仍然按照现实际成交价执行。
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药品采购共同体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