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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抗结核治疗药(二联合剂)的征求意见公示

所属项目:2018年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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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抗结核治疗药(二联合剂)的征求意见公示
信息来源: 四川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22日 所属项目: 2018年四川省疾控中心抗结核病标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联合剂,现就此事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联合剂项目

三、采购预算:89.58万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抗结核病治疗散药及二联合剂项目政府采购(采购编号:510201201806421)于6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报名时间,本项目第1包:异烟肼利福平(二联复合剂FDC—HR)(规格:每片或每粒含H(异烟肼)150mg ,R(利福平)300mg),第2包:异烟肼利福平(二联复合剂FDC—HR)(规格:每片或每粒含H(异烟肼)100mg ,R(利福平)150mg)仅有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报名,并于7月10日发布了废标公告。本项目于7月12日发布第二次(采购编号:510201201807892)招标公告,技术参数无变动,截止报名时间,以上第1、2包也仅有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报名,并于8月2日发布了废标公告。又于9月12日发布了第三次(采购编号:510201201809765)招标公告,技术参数无变动,截止报名时间,以上第1、2包也仅有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报名,并于10月11日发布了结果公告(公告第一、二包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8号)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以及第八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网站公开已批准的药品目录等综合信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CFDA)是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行政机关网站,也是国家唯一公示药品相关信息权威媒体。

经在该网站上查询异烟肼利福平(二联复合剂FDC—HR)目前国内仅有九家企业生产:分别是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惠松制药有限公司、、辽宁倍奇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元宁制药有限公司、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苏州爱美津制药有限公司、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采购人于10月11日向上述企业(除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确定参加)发出了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函,并写明10.26前书面回复,如逾期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截止此日前,仅有辽宁倍奇药业有限公司回函表示其因环保原因已停产此药,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回函表示因预算单价太低无法报价,其余公司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根据以上情况,以上产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故本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处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络街6号 。

七、公示期限: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予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7046206 传真: 028-87046206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中学路6号

财政部门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25927 传真:028-86723190

财政部门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邮编:610016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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