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YZB-YL-20191231)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2年门诊普通药品采购项目(第四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0 万元/年,招标人为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暂估供货量为 60 万元/年,本次采购量:3 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0-2022年门诊普通药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药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
(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磋商。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年 1 月2日 09 时 00 分到 2020 年 1 月 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络报名获取,凡有意投标企业自2020年1 月2 日至2020年1 月8 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扫描发送至3263200958@qq.com:
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供应商登录www.scbidding.com,点击“下载专区”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并加盖公章。
注:(1)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对其参加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名资料的递交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未到达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将按照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若供应商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若因供应商预留的联系方式错误而导致通知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资料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进行通知。
注:除明确要求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外,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月 15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1 月15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 87 号 8 栋 4 楼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磋商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数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2、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收款单位: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9902000785609231
4、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1 月 13 日 17:0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5、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资格性投标文件中。
6、磋商保证金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65731881
若以保函方式缴纳的须按以下要求提交:
①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规范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包件分别出具保函并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至少为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以上)、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磋商保证金)。受益人为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②投标人必须在磋商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递交保函原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③递交和退还投标保函原件时投标人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担保方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担保公司公章(退还保函时不需要提供此项)。
八、联系方式: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路1号
联 系 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825-291425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6573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