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
我中心拟于近期对下列产品进行院内价格谈判,欢迎具有相关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配送能力的单位(公司)参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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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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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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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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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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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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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蒿类口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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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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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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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不少于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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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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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蒿琥酯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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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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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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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不少于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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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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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喹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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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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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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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不少于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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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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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糖酸锑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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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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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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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不少于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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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单位所投标产品规格应尽可能的齐全。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及资质,在售后服务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投标单位(供应商)必须是重庆药交所注册会员,投标产品应当是重庆药交所注册产品(暂未注册的必须提交注册承诺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单位在重庆应有仓储库房,具有较好的物流配送能力(一般在接到医院送货通知后三日内能送货到指定地点);
三、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及其他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2、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相应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或经销商的,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的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时间)及业务人员的身份证明;
5、负责本次商务谈判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生产厂家授予代理商的授权书;
7、投标产品信息表、质量及售后服务保证书、诚信守法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印章印模备案表、出库单及税票备案、合格供货方档案表、质量体系调查表、所投产品的用户名单及价格佐证资料。
(二)、生产厂家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2、药品生产许可证;
(三)、产品资质要求
1、投标产品须具有药品生产批准证书(批准文号)、药品质量标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等;
2、产品介绍说明书、包装盒及包装备案、质检报告、商标注册证资料等;
3、所有药品的运送到收货单位时的有效期应在 1 年 6个月以上(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四、公示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9至2021年4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纸质版)及产品信息表(电子版,价格不填)送交至歌乐山院区药学部(博爱楼2楼),逾期不再受理。商务洽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歌乐山院区)
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方式:023-62760774
监督部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纪检室
监督电话:023-6550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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