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云卫药政发〔2017〕2号)、《文山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文卫计发〔2018〕107号)和《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认真落实公立医疗机构“两票制”的通知》(富卫计通〔2018〕122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院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积极做好药品配送工作,保障临床治疗药品供应,拟公开遴选我院药品采购“两票制”配送企业,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推行“两票制”为抓手,深化医药卫生行业供给侧改革为目标,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遏制虚高药价,打击药品购销中“挂票”“走票”等过票洗钱、恶意抬价、违规回扣等乱象,通过对公开遴选,为我院选择网络体系全、质量信誉好、配送能力强、能提供两票制服务的药品配送企业,保障城乡居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利。
二、遴选目标
配送企业数量:3家,其中:
云南省挂网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2家;
配送药品: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药品、备案采购药品。
文山州内本地药品生产药品企业:1家;
配送药品:血塞通滴丸
三、遴选方法
(一)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依法监督的原则。(二)准入条件:
1.经营合法: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
2.诚实守信: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3.廉洁经营: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行为,无违规、违法记录。
4.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药品质量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药品配送供应能力,具有能兼顾普通药品、新特药品、短缺药品、急救药品的能力。
5.配送企业供应的药品必须承诺执行“两票制”。同时能提供其他相应药事管理服务支持。
6.遴选优先条件:优先考虑目前与我院有配送合作业务,能实行“两票制”的配送企业。
7.配送能力:
(1)储备能力: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设备,经营生物制品必须有冷藏库,冷链管理运输能力。
(2)经营品种:经营品种齐全,可满足医院各方面医疗用药需求。
(3)配送服务:
①正常配送:按医院要求的频次,配备专人送货,普通药品的配送不超过48小时。
②急需计划:保证全天候24小时可联系,可立即启动药品供应的应急预案,保证在8小时内送到医院,节假日应照常配送。
8.应急机制:有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预案;有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
9.售后服务:对所配送到医院的药品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负责滞销、近效期、过期、破损、或存在质量问题等药品的退货处理
四、遴选流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通过富宁县人民政府政务网进行公告,公示期为5天(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并递交材料:配送企业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我院药剂科递交申请报告及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1),联系人:黄艳芬(电话:0876-6122952)。
(三)初评:由此次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院纪检审计的监督下,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资料按照准入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定入围名单,递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评审:在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在县卫计局基层卫生股的参与下,现场从我院药品采购“两票制”配送企业遴选专家组中抽取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由入围企业进行现场解说(PPT形式,时间10分钟),评委会专家按照药物配送企业遴选标准进行打分,根据得分高低顺序,最终选出3家药品配送企业作为我院药品供应配送商。企业配送药品:由我院药剂科根据临床治疗需要及“两票制”要求合理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五)公示:确定的配送企业在富宁县人民政府政务网公示5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院内存档,报县卫计局备案。
(六)签订配送合同:在确定配送企业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药品采购配送合同,配送年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履行合同。。
(七)监督管理:整个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过程由上级纪检部门及医院纪检全程监督。
五、配送企业遴选时间
(一)公示期:2018年8月7日-8月11日。
(二)报名递交材料截止时间:公告开始至2018年8月13日 17:30止。
(三)配送企业遴选确定时间:2018年8月25日。
六、本方案由富宁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参与遴选药品配送企业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2.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标准
富宁县人民医院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