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确保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及时到位、价格合理、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3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与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卫医发〔202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将公开遴选经济实力雄厚、经营范围齐全、配送供应能力强、信用无不良记录的优秀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经营企业为我院配送企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运作、科学评估,保证质量安全、价格低、中标产品优先(同等价格)、保障供应为本的目标,遴选出实力强、服务好、重信誉的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企业。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月2日17:00之前
地点:田林县中医医院传染楼四楼医学装备科
电话:0776-7208031
邮箱:tlxzyy1990@163.com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
1.具备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属于广西医疗保障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中选的配送企业。
2.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单位必须提供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申报单位为经营企业需提供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为生产企业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提供参加本次申报遴选活动前2年内未被纪检部门通报,5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生产或经营假冒伪劣医用耗材、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5.申报单位需向医院提供详细的配送品种目录(含产品报价),承诺入围后所供应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能提供代理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拟)。
6.本遴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中报。
7.参选单位基本售后服务要求:
7.1申报单位应具有完善的销售供应和售后服务的保障体系,做好产品在采购平台挂网维护工作,接院方网络订单或电话通知后不长于5个工作日到货(特殊情况另议)。
7.2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送货当日距产品生产效期不得大于180天。
7.3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相关费用(包括:产品总价、运费、包装费售后服务费、税费、验收费、申报单位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申报单位承担;物品包装破损或质量有问题要求无条件更换。
7.4申报单位对需冷藏的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取全程无缝冷链运输(若本公司无冷链,则应采用具有冷链运输资质的物流公司送货),申报单位应保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在从制造商到医院的运输全过程中试剂温度始终符合要求,并能提供实时温度监测记录,若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医院将做退货处理,并由申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二)企业申报资料
企业提交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按目录制作胶装文件。文件一武一本,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在封面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封面请注明申报企业名称。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质致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配送实施方案(含企业基本情况、业绩、配送服务能力、仓储能力、应急机制、产品挂网情况及履约能力等内容介绍)。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6.产品质量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7.产品配送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8.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9.详细的配送目录(含产品报格),并承诺入围后所供应的产品能提供代理授权书复印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0.2023年企业配送医疗机构数量说明。(与广西区内医疗机构签订的2023年购销合同复印件为依据,格式自拟)。
11.售后服务承诺书(包含本方案中“三、申报材料及要求,(一)申报单位条件:参选单位基本售后服务要求”中的相关内容。(格式自拟)
12.《廉洁承诺书》。(格式自拟)
13.提供资料真实性声明。(格式自拟)
14.企业近2年内未被纪检部门通报,5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生产或经营假冒伪劣医用耗材、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15.基本设施设备资料:企业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医用耗材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上述场所的方位图、平面布局图及相关设施设备一览表,医用耗材配送车辆行驶证及管运证复印件等。(分别标明普通封闭运输车和冷链运输车辆相关信息)
16.相关票据样张,严格执行“两票制”。
(三)相关要求
1.所有申请材料及复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委托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
3.所有材料均须采用A4规格的纸张进行复印/打印,按照配送企业申请需要提供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目录,一式一份,文件无特殊原因不予退还;
4.企业提供的所料未按要求胶装、封装、签字、盖章的企业将取消准入资格;
5.被授权人是配送经管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为全权处理与我院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配送相关事务的合法责任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不接收企业邮寄,快递、传真等形式递交的申请。请安排人员递交并签字完善相关手续;
7.评审当天请申报单位派代表参会。
四、评审议价时间、地址
2024年12月16日9:00(如遇更改,另行通知)
田林县中医医院医技楼六楼会议室
五、评审办法及结果处置
根据田林县中医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企业遴选方案,按程序组成配送企业遴选评审小组,遴选评审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申报企业是交的材料并按照《田林县中医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进行集中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及医院实际需求确定入围名单后进行院内二次议价,最后确定配送企业名单及供应目录,报院长办公会、党总支会审议通过后、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交院办公室备案行文,并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对未中选企业,无特殊要求标书不退回。
六、配送内容和周期
1.通过遴选产生的配送企业将会获得田林县中医医院相应的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资格。
2.遴选出的配送企业与田林县中医医院签订1年购销合同。
3.在本年度中配送企业主动退出、强制退出或根据需要调整时,按照公开遴选结果的排序依次递补。
4.中选的配送企业必须满足我院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品种的供应,承担我院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配送企业如不具备按合同供应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能力或出现违规经营假劣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以及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取消其配送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我院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遴选。
田林县中医医院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