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拟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增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SJSWSZXCG-YP2024-004
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增中药饮片配送企业。
3.采购人: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4.本项目共1个包。
二、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配送企业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https://www.gyjsws.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配送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若配送企业为产品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若配送企业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8.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其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批准文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加遴选。
10.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配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
11.配送企业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五、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8日08: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2.1网络获取,供应商网络获取磋商选文件时,请将获取文件资料: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发送至18973002@qq.com(邮件标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
2.2现场获取,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药剂科办公室获取。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31日17:0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药剂科。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磋商地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628129216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