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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医院】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中药饮片服务商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项目:昌吉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中药饮

发布时间: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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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项目概况

昌吉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中药饮片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广场E2栋9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1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2-ZB0670

项目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中药饮片服务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870893

最高限价(元):1410435,1460458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中药饮片服务商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1043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中药饮片服务商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46045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分标 1、2,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2:(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经营企业投标应提供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生产厂家投标应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4)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11: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广场E2栋902室

方式:线下现金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1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广场E2栋902室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1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广场E2栋9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是需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或《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需注明截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人民医院

地 址:昌吉市宁边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0994-8162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广场E2栋902室

联系方式:1869915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凌云

电 话:1869915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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