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为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切实保障药品供应,依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 年版) 的通知》(桂卫发【2016】 39 号)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第五批、第六批)目录品种网上议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为做好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第五批、第六批)目录品种网上议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议价主体
议价主体为需调整药品采购目录品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可以作为单独的议价主体; 各乡镇卫生院以县卫计局作为议价主体。
二、议价品种范围及遴选
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第五批、第六批) 目录品种(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平台挂出)。
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各县级医院要严格按照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审定的程序,确定本单位计划本次议价的目录品种。各乡镇卫生院要集体研究审定本单位计划本次议价的目录品种,并上报县卫计局,由县卫计局汇总整理药品目录,形成合浦县乡镇卫生院议价主体的药品议价品种目录。议价品种的遴选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满足临床需要原则,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
三、议价途径及方式
议价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
各议价主体与生产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就需议价的品种在药品交易系统和基药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议价。县卫计局根据议价专家组议定参考价委托合浦县廉州镇中心卫生院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与目录药品生厂商进行网上议价。
四、议价信息公布
各议价主体遴选确定本次议价品种后形成议价品种目录。需上报北海市卫生计生委,由市卫计委在官网上公布议价信息(所发布的议价品种目录包含本次议价的品种、议价时间等信息)。
五、议价流程
(一)各议价主体制订本次议价品种目录,并进行议价信息公布。
(二)各议价主体组织专家进行议价。第一轮报价是企业在网上的初始价格,若议价主体认为企业第一轮报价合理即可确认;若认为第一轮报价不合理,则专家应提出建议价,企业根据议价主体的建议价进行第二轮报价;专家对企业第二轮报价进行确认或不确认,此流程完成后,议价程序结束。
(三)所有议价品种议价程序结束后,双方确定并形成本议价主体的议价入围品种目录。
六、议价结果公示和公布
网上议价工作结束后,各议价主体须在对应议价信息公布网站向社会公示议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最终确定的议价结果也须在对应议价信息公布网站进行公布
七、网上集中议价时间
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3月15日
八、议价注意事项
(一)药品生产商网上报价价格包括配送费用。
(二)议价使用货币及单位: 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0.01)。
(三)议价时,生产商以实际投标的药品规格包装数量进行报价。原则上口服制剂以审核通过的包装单位报价(如盒、瓶、袋、板....注射剂以支、瓶、袋等报价; 中成药及外用制剂中贴膏、贴膜、贴片等以基本包装报价; 外用制剂中的乳胶剂、凝胶剂、滴眼液、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眼膏剂、喷雾剂、气雾剂等以支、瓶报价。
(四)带有附加装置(如加药器、冲洗器等) 的药品议价所报价格为不含附加装置的价格。
(五)议价操作手册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首“最新下载”处下载(ht tp:/wwgxyxzb.gov.cn/HomePageShowDeta il.aspx1nfoId-3ACD4359575EFDCA )。
(六)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网上议价,请各议价主体及时进行议价。
(七)议价过程中若出现技术问题,请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部联系。
九、其他
在本轮采购周期内,医疗卫生机构确因临床实际需求,第一至第四批直接挂网采购药品中部分药品需进行品种和价格调整的,可在自治区公布的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内依实际造当动态调整。原则上可自行通过与生产商面对面的议价方式议价,并要求于本次议价的时间内自行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上更新相关信息。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药政处联系人 刘 云 袁 靓
联系电话:0771-2832095 2832523(传真)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药械部联系人 张燕
联系电话:0771-2801655转8310
合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