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搞好我省第二类疫苗委托储存和配送,保证疫苗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74号 )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及《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第二类疫苗委托配送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黔食药监函【2017】54号)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国内第三批6家疫苗生产企业委托省内3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6个品种的第二类疫苗委托配送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备案要求。
现予以公告。
附件:贵州省第三批第二类疫苗委托配送备案企业和产品名单。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