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6】19号)和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发【2016】43号)精神,为落实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非基药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进行调整和增补:
1、在交易系统中增补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商品名:韦瑞德,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53090,规格:300mg×30片/瓶)为中标药品,中标价为:490元/瓶,中标零售价:524.30元/瓶;
2、在交易系统中调整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埃克替尼片(商品名:凯美纳,125mg×21片/盒)中标价,调整后的中标价为:1399元/盒,中标零售价为:1469元/盒,原中标价和中标零售价同时废止;
3、在交易系统中调整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吉非替尼片(商品名:易瑞沙,250mg×10片/盒)中标价,调整后的中标价为:2358元/盒,中标零售价为:2428 /盒,原中标价和中标零售价同时废止。
二、执行时间:医疗机构从2016年7月1日起,按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与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在交易系统中直接网上采购。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