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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公布新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申报(第七批)申投诉处理结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0年湖南省新药和通过仿制药

发布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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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湘医保招采函〔2022〕49号

各相关企业:

新药和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药品(第七批)申报资料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审、复审、结果公示后,共受理移交网上申投诉107条(申诉103条,投诉4条)。经核实相关情况,确定了如下处理意见。

一、申诉处理(共计103条)

(一)申诉成立84条。序号1—63同意接受医保复核后确认的挂网限价,序号64—68主动申请下调价格(其中序号66—68要求不对外公示价格)。序号69—81生产企业对挂网限价提出异议,经复核申诉理由充分,按调整后限价挂网。其中序号69—73为原采集数据为中选药品挂网价格导致限价错误;序号74为四舍五入导致限价错误;序号75为广东中选产品,身份属性调整为“一致性”,并调整为中选目录;序号76—79为第六批已申报过评药品,按其申报下调后价格挂网。序号80—83已维护医保代码,恢复挂网。序号84同意其撤网。

(二)申诉不成立19条。序号85—91企业认为采集限价为中选产品限价,经核实限价无误;序号92、93虽为已挂网药品,应按湘医保函14号文件要求重新申报并限价;序号94—96要求联动其外省最低挂网价格,不符合湘医保函14号文件要求;序号97两者实为同一药品,应取相同限价;序号98、99注射剂型不区分溶媒结晶、无菌粉针等剂型;序号100、101属于基础信息填报错误,需重新申报。上述均不成立。序号102、103已重新上传资料,纳入第八批申报。

二、投诉处理(共计4条)

序号104、105被投诉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经核查其资料,在药监局网站、上市药品目录集无该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相关信息,投诉成立;序号106为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未选湖南药品,应联动其国家集采中选价,投诉成立。经函询国家价采中心,序号107在辽宁等省确有低价交易,投诉成立。

省医药集采平台于2022年9月30日执行本处理结果,将符合申报要求的药品进行挂网。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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