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经营企业:
彭州市妇幼保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按照新药遴选相关规定与流程,对拟引进药品现进行挂网比选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药品必须与本次挂网比选采购公告的药品通用名、剂型及规格一致。(附件1彭州市妇幼保健院挂网比选药品目录.docx)
二、参加比选药品必须是“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四川省)”的挂网药品。
三、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经营企业的配送授权必须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有关“两票制”的要求。
四、药品生产企业所委托的药品配送企业应为我院现有的药品配送企业,并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四川省)”已确认配送关系。
五、同一生产企业同一品种,授权2家及以上药品配送企业申报的,经核查无误后,该企业所有申报视为“无效。
六、各药品经营企业请按新药申报资料目录(附件2挂网比选药品申报资料目录.docx)的要求准备材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加盖企业鲜章,否则后果自负。
五、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0--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送达。
地 点:彭州市南三环路257号彭州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
联系人:喻老师(联系电话:13881870710)
特此公告,敬请配合!
彭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