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对2015年叶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叶酸项目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编号:0632-1611HW2L0195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叶酸 | 1,699,593板 | 5,438,697.6元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定中标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
4.交货地点:各项目县(区)妇幼保健院(所、站)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所需要的如下特定条件:
a)投标人需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具有企业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认证证书(代理商投标);
b)制造商需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制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药品GMP证书》;
c)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所投产品要求:
所投产品必须满足生产、销售等相关规定。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非存款证明)、检察院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司及法人)、近三个月纳税凭证(增值税、营业税)社保缴纳凭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表(被授权人在明细表中),依法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所投产品省级及以上药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投产品质量标准,制造商企业内控质量标准,国家或省级药监局批复的本次采购药品的《药品生产批件》。各投标人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清晰完整有效证件原件及胶装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二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中国银行太原市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147951527391
联系人:杨腾宇、张伟、戴玮、郝轶、董琳
联系电话:0351-7882992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11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99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086-0351-358033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项目联系人:杨腾宇、张伟、戴玮、郝轶、董琳
电话及传真:0351-7882992/7882965
邮编:030006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