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文件第四章中评标标准,商务分3.5综合实力1更正为“投标人或所供饮片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工艺规程。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组织生产,用于配送和煎药的中药饮片,应检验合格,并可溯源。提供质量控制的相关证明材料;(1)提供纸质版的留存检验报告。有留存的检验报告得2分,没有不得分。(2)提供相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SOP)得2分,没有不得分。(3)投标人或所供饮片生产企业用于配送和煎药的中药饮片(含小包装)所使用的中药材种植应符合GAP操作规范。得1分。”
2、采购文件第四章中评标标准,商务分3.6综合实力2更正为“投标人或所供饮片生产企业用于配送和煎药的中药饮片应可溯源。可溯源品种数占100%得3分,占80%(含)-100%(不含)得 2分,占80%(不含)以下不得分。”
3、其他内容不变,按原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