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神东总医院于2017年11月1日上午按照招标程序进行了遴选药品配送企业的开标和评标。开、评标过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根据评委会的评审结果,经院党总支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拟选药品配送企业如下:
1、 陕西控股派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 陕西广药康健医药有限公司
3、 陕西泰昂有限责任公司
4、 榆林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5、 神木市药材有限公司
(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名)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8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将相关情况向神东总医院党政办反映。电话:办公室:0912-8283968
手 机:13892265432
特此公示,请保留三天
神华神东总医院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