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绍兴市柯桥区基层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绍兴市柯桥区基层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20日
绍兴市柯桥区基层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中药服务水平,推动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付费工作,规范基层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7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实现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切实加强中药配方颗粒采购使用全程监管。
(三)保证质量,保障供应,降低价格,患者受益。
二、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二)科学评估,集体决策。
(三)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四)诚实守信,各方共赢。
三、采购主体
全区基层公立医疗机构。
四、组织机构
绍兴市柯桥区药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制定工作规则,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监察室负责集中采购工作全程监督管理工作。
五、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采购周期
本次集中采购的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24个月。采购周期结束后需延长采购期的,提前发布延长公告。
七、采购范围
本次集中采购范围为中药配方颗粒。对已纳入按病种付费和未纳入按病种付费的中药配方颗粒分别定标:1标为已纳入按病种付费的中药配方颗粒;2标为未纳入按病种付费的中药配方颗粒。
八、投标企业要求
投标企业需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且备案范围应包括二级乙等及以下医疗机构。
不同投标企业授权同一个人为其“法定代表授权人”的,视为串标行为,将拒绝投标。
经在线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ourt.gov.cn),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投标。
九、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评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工作要求和产品特点,分类、分组、分层从“绍兴市柯桥区药械医用耗材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十、主要业务流程和规则
(一)发布集中采购公告
1.在绍兴市柯桥区卫计局网站(http://wsj.kq.gov.cn/xwsj/,下同)对外发布集中采购公告。
2.集中采购期间,有关通知、公示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发布。投标单位有义务及时察看网站公布的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编制、发售集中采购文件
根据本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和要求,起草、编制《绍兴市柯桥区基层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三)投标企业报名、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审核
投标企业报名参加本次集中采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投标企业递交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确定入围企业名单。
(四)开标会议
1.入围投标企业必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未至的视为放弃。
2.参加开标会议的必须是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
3.评标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附件二)评判赋分,以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各标段分别定标,且允许投标企业同时中标。
综合得分=商务技术标得分+价格分。
(五)拟中标结果公示
拟中标结果确定后在绍兴市柯桥区卫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购销合同
中标企业按《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柯桥区卫计局签订合同。在不违反招投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另有约定的,中标企业和柯桥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可自行签订补充合同。
(七)执行中标结果
各基层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成交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执行情况将不定期的检查。
(八)投诉、质疑的处理
本次集中采购期间及后期交易中遇到的投诉、质疑均进行统一接收、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投诉内容进行核查、论证,并将论证结果上报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裁决。
(九)货款结算
医疗机构必须按时向中标企业进行货款结算,从到货之日起货款支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90天。
结算价格=中标报价(扣率)×参考基准价(见附件三、附件四)×克数(若中标企业折合饮片价低于参考基准价的,则以中标企业折合饮片价供应并结算;若中标企业品种在参考基准价目录范围之外的,则以中标企业折合饮片价供应并结算)。
十一、监督管理
(一)全程公开透明
实施方案、评分细则、参考基准价公开征求意见。集中采购公告、拟中标结果均进行公示。
(二)严肃评审纪律
监察室对集中采购实行全程监督。用纪律约束评审专家、有关工作人员,评审现场相对独立、封闭,严禁相关人员使用通讯设备和随意进出。
(三)严格监管项目流程
对报名、资料审核等各个阶段进行抽查,对各节点数据第一时间进行封存,评审环节期间对数据接触人进行封闭监督等。
十二、其他
本采购期内,如遇上级卫计部门对中药配方颗粒实施集中采购的,则按上级政策执行。
本方案由绍兴市柯桥区药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