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第4-5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协议期满品种江苏联盟接续采购工作安排,联盟采购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产品的资质信息等进行了评审。现将经专家评审确定的资质符合要求申报产品、接续采购品种最高有效申报价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17:00。
公示路径:登录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址:https://ybj.jszwfw.gov.cn/#/index),进入“公告通知”模块查看。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添加反馈-选择“带量采购”类型,选择“第4-5批国采药品江苏联盟接续采购申报产品资质公示”)进行申诉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申投诉。
第4-5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协议期满品种
江苏联盟接续采购办公室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