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械采购管理,提高药品配送效率,确保药品及时供应,满足2026年医院药品、试剂、耗材等使用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药械配送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古蔺县石屏中心卫生院
二、遴选范围
西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一般医疗器械(需政府招标采购的除外)、医用氧气等。
三、遴选原则
坚持保障临床工作需求,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确保药品器械配送企业遴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四、遴选数量
1.药品配送企业具备“两票制”药品配送能力,确定配送企业5-7家,医保集中带量采购除外。
2.中药配送企业要求中药质量好价格低,服务好的配送企业,以次充好者拒绝配送,确定配送企业3家。
3.试剂、耗材、一般医疗器械配送企业必须具备冷链配送条件,确定器械质量,及时准确配送,确定配送企业3家。
4.医用氧气配送企业必须具备配送条件,保障氧气质量,及时准确配送,确定配送企业1家。
五、配送范围
古蔺县石屏中心卫生院
六、遴选企业要求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用体外试剂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
(二)经营运行正常,非举债经营,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商业贿赂行为、被强制执行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必须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已经备案,供应药品品种符合“两票制”相关政策要求;
(四)企业还须具备以下药品、医用耗材、体外试剂和器械配送能力:
1.配送企业应备货充足,质量保证。配送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耗材和试剂储存的温度和湿度要求,能保证一般药品器械72小时内送达医疗机构,急救、急用药品器械24小时内配送,节假日照常配送;
2.设施设备齐全,有专用冷链药品、试剂运送车辆;
3.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器械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4.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要求;
5.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药品器械等验收、养护和出入库管理符合相关规定,有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
6.有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机制。
七、企业需提交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2.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用体外试剂经营许可证》《医用氧气许可证》复印件,器械配送企业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在有效期内;
5.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和“网上采购配送”承诺书;
6.质量保证协议书;
7.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商业贿赂行为、被强制执行等不良行为的书面声明;
8.医疗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承诺书;
9.银行基本账户信息、税票、印章模板;
10.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
11.配送企业设施设备齐全,有专用运送车辆(如需冷链的配有专用冷链车辆);
12.药品、体外试剂、医用耗材品种配送目录;
以上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按顺序装订。
八、遴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在古蔺县石屏中心卫生院公众号和单位公示栏发布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5日—1月9日);
(二)递交申报材料:有意参选的药械配送企业应于2026年1月9日下午17:30前到古蔺县石屏中心卫生院报名,并递交书面遴选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古蔺县石屏中心卫生院四楼药械科(详细地址:古蔺县石屏镇向顶村5组161号),联系人:徐女士,手机13508031004;
(三)评审:2025年1月13日下午15:00,召开遴选工作会议。古蔺县石屏中心卫生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耗材管理委员会、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在单位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按照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另定)逐一进行评分,当场统分,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遴选出配送候选企业名单。提交院委会讨论。
(四)公示:对遴选出的配送候选企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企业提交资料情况不实或有举报,经查实不具备配送条件和能力的,取消其配送资格;
(五)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遴选确定的药械配送企业与我院签订2026年服务协议、廉洁购销合同、服务质量保证协议书等资料,原则上一年一签,特殊情况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九、注意事项
(一)被授权人是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作为该企业参加本次遴选的唯一合法责任人,有权处置药品、耗材、体外试剂、医疗器械等配送企业遴选相关事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同一企业(总公司与其下设的分公司视为同一企业)只允许一个被授权人申报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有两个以上被授权人(含两个)同时申报的均拒绝报名。
古蔺县石屏中心卫生院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