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院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确保患者用药安全。现就我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进行议标,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议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限价:
项目名称: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二、基本要求
1.供货商必须是浙江省内注册三年以上的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一体化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等相关资质,具有同行良好的商业信誉。
2.供货商在中药饮片年销售额应在5000万元以上(时间自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份),提供上报税务报表,中药饮片生产品种应达到400种以上,拥有生产、经营相匹配的中药仓储(要求冷库、冷藏库仓储面积)和生产经营场地。为确保供应需要,市外中药饮片供应企业应在宁波本地拥有符合药监部门要求的中药饮片仓储、经营面积不小于3000m2。
3. 有完成全部自制产品检验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设备齐全,并有理化检验的每批次检验记录,有标本室和二年留样室。配备符合生产要求的中药专职检验人员。
4.供货商应配备品种全、质量优的全部自制生产的中药饮片,能够按医院的采购计划的品种、规格和数量要求,做好保障供货,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药品是符合相关法定质量标准,能在12h内运送至医院指定地点,急需药品2h配送到位,保证1周多次送货。配送能力、服务质量、配送时限的承诺。
5.具有中药代煎、代做膏方等中药配套服务能力。
6、关于供货报价:投标人承诺以最新的《宁波市中药饮片价格信息单》中各类中药饮片医保支付价为基准按8折扣率报价。
7.按照浙江省药品质量公告,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3年内企业自制生产中药饮片未发生假、劣药品通报,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复印件须全部加盖公章):
1、投标人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企业规模、销售情况(近3年)、生产能力、仓储条件、信誉认证情况等体现企业综合实力内容;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GMP》《GSP》证书等开展对应业务所必需的各类证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中药质量控制及药材溯源情况介绍: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提供企业药材溯源现状,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质控检验能力等内容; ;
5、配送响应方案(要求货物12小时内配送到医院,急需用药2小时内送达);
6、承诺书,内容包括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是否能供应满足临床需求的品种等内容;
7、报价承诺;
8、同类业绩(医疗机构覆盖情况);
9、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投标文件格式自拟,一式叁份(一正两副),用A4纸幅面装订成册并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基本要求:
1、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经营。
2、中标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
3、中标企业必须产品齐全,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药品采购计划。
4.医院将根据签约承诺内容对签约方每月进行考核,违约将报药剂科备案并告知供货商,两次违约将终止合同,另选供应商。
5、若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影响合同执行的情况,双方可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五、报名及议标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6至12日17:00(工作时间)。可电话报名。
(二)议标时间: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14:00;
地点: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南部院区一号楼4楼东侧党员活动室。
联系人:张主任18069126261
采购中心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