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全面启用“两票制”电子追溯和监管系统的通知》(渝卫办发﹝2017﹞161号)要求,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积极推进与“两票制”电子追溯和监管系统对接,在此前公告执行 “两票制”电子监管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基础上,新增4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13家配送企业符合 “两票制”电子监管执行条件,经报请市卫生计生委同意,现将新增可执行“两票制”电子监管的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名单予以公告(附后)。
实行电子监管的具体药品和批次,医疗机构可不再向该药品配送企业索要该药品第二票之前环节的纸质票据。
附件:1
达到执行“两票制”电子监管的医疗机构
序号 | 医疗机构名单 |
1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
2 |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
3 | 潼南区人民医院 |
4 | 潼南区中医院 |
附件:2
达到执行“两票制”电子监管药品配送企业
序号 | 企业名单 | 备注 |
1 | 重庆安格龙翔药业有限公司 | |
2 | 重庆大翔医药有限公司 | |
3 | 重庆医药垫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
4 | 天圣制药集团重庆市合川区药业有限公司 | |
5 | 重庆东泽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6 | 重庆市万州区国药集团有限公司 | |
7 | 重庆医药合川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
8 | 重庆天泰医药有限公司 | |
9 | 重庆平川医药有限公司 | |
10 | 重庆军卫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
11 | 重庆医药集团永川医药有限公司 | |
12 | 重庆市世欣恒卓医药有限公司 | |
13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扬子江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一票制”配送企业 |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