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酒泉市市际联盟2022年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和形式复核,现将酒泉市市际联盟2022年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资料申报结果予以公示,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截止2022年11月13日24时,系统上报并确认报价规格的药品共40个,详见附件链接。
二、公示期及申诉质疑
(一)公示期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
(二)申诉和质疑
公示期内接受申诉质疑,申诉质疑通过系统上报,所有申诉和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
三、其他
(一)已上报但审核未通过的药品,企业可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报期内未申报的药品,公示期内不再接受补充申报。
(二)相同目录序号下企业同时申报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和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因系统限制只确认了一个规格的,企业可在公示期内补充确认,请将申诉函命名为“酒泉联盟2022集采补充确认+企业名称+药品名称”扫描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gansushuju@163.com。
(三)9月份资料维护时企业申报的可执行的全国最低价如发生变化的,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系统申诉更改,全国最低价包含带量采购已公布的中选价。
(四)本次集采相关综合评分数据和得分后期公示,请各企业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268、2909383。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酒泉市市际联盟2022年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资料申报结果公示表(链接:http://125.74.7.48:8989/bid-amount-admin/#/InfoDisplay/publicityAppealAndQuestion)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