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吴兴区疾控中心疫苗冷链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单位:1年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采购目录:C15990000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供应商承担吴兴区和南太湖新区预防性生物制品及其配套医用产品的储存和运输。预防性生物制品及其配套医用产品包括两大类产品,第一类:免疫规划疫苗、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免疫规划疫苗配套用注射用水、免疫规划疫苗配套用注射器;第二类:非免疫规划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配套用注射用水;上述全部医用产品吴兴区疾控中心有权临时增减种类。第一类产品需领取、验货、储存、分装、配送、回收,第二类产品需验货、储存、分装、配送、回收。疫苗配送地点为吴兴区和南太湖新区各接种点,包括:(湖州市中心医院、湖州市妇保院、湖州市中医院、吴兴区人民医院、吴兴区中医院、湖州市交通医院、吴兴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南太湖医院、织里镇卫生院、织里镇卫生院南太湖花苑接种点、八里店镇卫生院、道场乡卫生院、道场乡卫生院浮玉接种点、东林镇卫生院、埭溪镇中心卫生院、妙西镇卫生院、仁皇山滨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杨家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渚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月河飞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朝阳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个接种点)。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冷链设备要求
供应商应配有普通冷库(2-8℃)、常温库(10-30℃区间之内)、低温冷库(-20℃以下)、冷藏车或疫苗运输车、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1.1.1冷库要求
冷库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应当符合疫苗储存的要求,防止疫苗的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冷库的容积应与使用需求相适应,规模及条件应当满足;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对于疫苗冷链储存和运输的规定。严格按照上述规范开展疫苗储存和配送工作。保证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应当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自动上传监测平台。对于因运输或储存过程中不符合要求,对疫苗质量产生影响,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对于疫苗冷链储存和运输的规定。严格按照上述规范开展疫苗储存和配送工作。; 预防性生物制品及其配套医用产品产品全年运送共计36车次,覆盖吴兴区和南太湖新区两区全部接种点,如遇到重大疫情等特殊情况会增加运送频次。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交配送要求后2天内完成配送工作。已装车的疫苗应当及时发运并尽快送达。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支持,接到采购人问题通知后,一般情况在3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2小时内解决问题。紧急情况在 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1小时内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