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立医院集中采购政策缺陷整改工作方案》及省卫健委《关于基础输液带量议价采购的通知》要求,现计划对软袋双阀双层无菌包装基础输液开展带量采购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递交相关资料。
一、采购目录
通用名 | 剂型 | 包装材质 |
0.9%氯化钠 | 注射液 | 软袋双阀双层无菌 |
5%葡萄糖 | 注射液 | 软袋双阀双层无菌 |
10%葡萄糖 | 注射液 | 软袋双阀双层无菌 |
葡萄糖氯化钠 | 注射液 | 软袋双阀双层无菌 |
二、基本信息申报
企业和产品信息申报时间:请相关企业被授权人于2018年11月28日下午17:00时前,提交以下资料至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614,节假日除外。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
(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企业、产品信息资料,递交说明:
1.药品生产企业须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按本生产企业名称经食药监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以及申报药品的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包装材质补充申请批件、药品说明书等相应资质证明文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鲜章。
2.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企业可视同生产企业,须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药品GSP证书》,并应分别具有药品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代理授权委托(或进口产品代理协议书),以及药品生产(注册)批件、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包装材质补充申请批件、药品说明书等相应资质证明文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鲜章。
3.企业须如实填报附件2表格,纸质(原件加盖鲜章)及电子版(EXCEL)同时递交。
(1)企业须提供2018年11月21日正在执行的最低五省省级平台的实际交易价(省级中标价或在挂网价基础上议价后产生的实际采购价,不包括广东省、重庆市和福建省价格)。全国各省中标价,含云南省历史中标价。不足五个省份的产品,仍须据实填报。多省(直辖市)出现同一价格的,应同时申报,按不同省份计算。
(2)企业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21日无交易记录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应包含能证明无交易记录的交易系统截图)省份的价格可不采集,提供了无交易证明材料后,顺延申报全国最低五省价价格。
4.上述价格均按最小制剂单位申报(袋),包装数量默认为1。价格申报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可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三、企业递交上述资料后,将组织带量采购议价工作,具体采购量、议价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电话:0871-65378911、65357873、65167613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六楼614、6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