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零星2020071602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冠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药品
(2)项目内容:依合同履行,详见采购药品订单。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2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25900.6
大写:贰拾贰万伍仟玖佰元陆角零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A11010305-环酰胺类 | 湖南冠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药品 | 一批 | 1 | 批 | 225,900.6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7月10日,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方式:依合同履行
4.付款
1、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30天内进行货款结算。验收标准要求: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自行负责。;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7-10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0-07-10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屈国原 法定代表人:蔡林果
委托代理人 唐承利 委托代理人: 蔡林果
电 话: 15573403333 电 话: 13407342545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潇湘支行
帐 号:83010309000002672
戒毒人员药品采购合同.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