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 dyly2017111047895600
三.采购项目名称:流感病毒亚单位疫苗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国产(液体、预充注射器)流感病毒亚单位疫苗 | 按基层需求 | 支 | 80 | 每支0.5ml |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1、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疫苗针对性疾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接种本疫苗可用于预防流行性感冒。该疫苗属于第二类疫苗,为群众自费、自愿接种的疫苗。 2、为满足我省不同年龄段、不同经济收入人群的接种需求,确保我省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更好地为疫苗针对性疾病防控及群众健康提供良好的服务和保障。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逸安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庞志峰 | 副主任医师 | 金华市疾控中心 |
| 奚颖 | 主管医师 | 江干区疾控中心 |
| 刘艳 | 副主任医师 | 杭州市疾控中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疫苗针对性疾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接种本疫苗可用于预防流行性感冒。该疫苗属于第二类疫苗,为群众自费、自愿接种的疫苗。 2、根据市场摸底调查以及国家注册批签发信息等情况,该产品是国内唯一的亚单位流感疫苗、独家供应,国内生产企业尚无同类产品,生产企业为中逸安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为满足我省不同年龄段、不同经济收入人群的接种需求,确保我省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更好地为疫苗针对性疾病防控及群众健康提供良好的服务和保障,建议采购该疫苗。 鉴于该疫苗及其生产供应商的唯一性,专家小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建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该疫苗,采购对象为中逸安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至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潘爱珍
联系电话:15267077683
传真:0571-87115322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