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受山东省荣军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东省荣军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资格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东省荣军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资格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SDJW-RJZYY-2019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立朋
项目联系电话:186531470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东省荣军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解放路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金卫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董立朋、18653147025
代理机构地址: 济南市工业南路57号万达中心1号楼11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包01: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配送服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7.投标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同时取得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8.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并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9.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关联企业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上述企业同时投标的,按照报名顺序选取一家竞标。10.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配方颗粒的行为。11.投标供应商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1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1月0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1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0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济南市工业南路57号万达中心1号楼1107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3)《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文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06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0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114号(倪氏海泰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0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114号(倪氏海泰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立朋
项目联系电话:1865314702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