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药饮片配送公司:
我院拟对在用的中药饮片进行招标,诚邀各公司根据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参与此次竞标。现将我院2023年度中药饮片招标采购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1、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2023年度中药饮片采购目录(共371项)。
2、报名方式
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非本地公司可通过核验资质证明文件后电话报名方式进行( 咨询电话:0859-3299156)。
3、参与报名的公司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药饮片经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GMP证书;
(4)中药饮片经营企业的GSP证书;
(5)销售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及销售资格证;
(6)公司最近两年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7)中药饮片经营企业能按照规定执行两票制的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供货单位印章
4、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6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17时止。
5、报名地点:黔西南州人民医院桔山院区餐厅六楼采购科办公室。
6、开标时间:第一轮:2023年7月12日9时;
第二轮:2023年7月12日15时。
7、开标地点:黔西南州人民医院桔山院区餐厅六楼采购竞谈室。
8、报价方式
配送公司应按照我院提供的中药饮片采购目录及样品标准(样品图片详见附件2-16,样品现场查看地点:黔西南州人民医院中药库房,联系人:朱老师,联系方式:13086981881)进行报价,开标时现场提交报价单纸质版一式二份并加盖鲜章,以及将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445117343@qq.com,未提供电子版的视为无效报价)。进入第二轮报价的配送公司同样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报价。
注:此次招标项目较多(共371个品规),为方便比价,特要求报价单格式、目录顺序不可更改,未报价项目可留空但不能删减目录、改变表格式样,若有更改表格式样妨碍评标行为视为无效报价。
9、报价规则
(1)配送公司以人民币作为填写报价的唯一货币单位,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配送公司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税金、运费、服务费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货、交货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配送公司提供的产品除须符合国家药典标准、饮片质量要求说明(详见目录备注)外,产品质量还须等于或优于我院提供的样品标准,并参照此标准分别对药品目录内的选装药品进行报价。
(3)采用两轮报价,不设拦标价:
①第一轮报价(2023年7月12日9时):由所有报名并具备配送资质的公司参加,各配送公司对能够配送的药品提供最低配送价格。根据各配送公司提供的价格,遴选出最低价数量最多四家配送公司参与第二轮报价,其他配送公司不再参与第二轮报价(若报名配送公司不足五家,则所有报名配送公司均参与第二轮报价)。各配送公司第一轮报价情况将现场发送至参与第二轮报价的配送公司准备第二轮报价,配送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报价,但同一药品第二轮报价不能高于自身第一轮此药品报价,否则此配送公司不再参与此品种竞价;
②第二轮报价(2022年7月12日15时):根据参加第二轮报价的配送公司提供的价格,将遴选出最低价数量最多三家配送公司为中标配送公司。最低价数量最少的配送公司不做为我院配送公司,其最低价药品我院将采用另外参与第二轮报价的三家配送公司所报的药品最低价。
(4)各中标药品配送公司必须按照此价格进行药品配送,不得私自提价或拒绝配送。此次报价的结果原则上是我院未来两年药品采购价,非特殊情况不再比价。如同一品种提供最低价为两家及以上配送公司时,将由多家配送公司轮流配送,配送顺序采用抽签决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5)各药品配送公司应保证自身资质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竞价资格及配送资格。同时竞价成功的配送公司必须严格履行《药品配送合同》要求,严格遵守《廉洁购销协议》,服从医院管理的要求,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0、投标保证金
为保证此次招标正常进行,报名的配送公司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保证金需从报名公司基本账户转入黔西南州人民医院基本账户。
我院开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纳税识别号:12522300429680002p
地址:兴义市桔山办城市中心B6路侧
开户行:工行贵州兴义分行富民路支行
账号:2409090209026401128
保证金缴纳时间:自2023年7月6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17时止。
招标结束后,未中标的配送公司保证金在完成我院付款审批手续后无息原路退还;中标的配送公司在签订完供货合同后,按照我院付款审批流程无息原路退还。
注:上述账号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配送公司缴纳的账号错误或未缴纳保证金,将取消该配送公司比价资格。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黔西南州人民医院将不退还供货公司保证金:
①配送公司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或在开标前撤回其报价;
②成交配送公司未在本通知规定期限内与我院签订合同的。
11、供货公司确定
我院组织相关评标人员对配送公司报价进行高低排序,按照上述报价规则确定中标配送公司。
12、合同签订
中标配送公司于比价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与医院签订供货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医院签订供货合同或者签订了供货合同不能按时供货的,将列为我院配送公司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活动。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