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张家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张家口市免费抗结核病药品固定复合剂(FDC)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码:HB2018103610070002
项目联系人:王延超
项目联系电话:0313-2187333
采购人:张家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南路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780547126
代理机构:河北东弘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号冠垣广场2号楼6层62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2187333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5日14时00分
预算金额:71.04万元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络街6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固定复合剂(FDC)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规格:1、R150mgH75mgZ400mgE275mg×30片/盒,2、6片×5板/盒,3、有效期两年;固定复合剂(FDC)异福片,规格:1、R300mgH150mg×60片/盒,2、12片×5板/盒,3、有效期两年。
采购单一来源的原因:依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抗结核药品管理手册》(第二版)第二章在常用抗结核药品的使用与分类中,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被推荐在强化期治疗中使用,该产品获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注册证,目前国内只有该公司唯一一家生产企业并持续生产。另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方网站的国产药品的数据查询也表明国产药品仅此一家。因该项目预算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用了竞争性谈判方式,于2018年6月15日、2018年6月27日、2018年7月12日三次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仅有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无不合理条款。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因货物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并根据财办库〔2015〕111号文《关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适用等问题的函》,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应确定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备注: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流程电子招标的规定,拟报名投标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电子报名投标。首次电子报名投标的单位,按下述步骤进行电子报名投标1、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bzjk.86ztp.com}2、单位、法人代表、工作人员注册:{主体免费注册}、{个人免费注册},携带注册资料信息原件,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资料核验窗口核验资料一致性。3、数字认证:可到指定地点现场认证、也可以在网上电子认证4、单位给工作人员个人授权:用单位账号密码登录>基本信息>把法人代表的账号放在法人代表的位置上,到工作授权处,给工作人员授权。5、报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报名6、投标:报名通过的单位,在单位空间的急办事项处接收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交易平台注册:17731394439交易平台招标:17731394469交易平台投标:17731394489交易平台服务:17731394469交易数字认证:18601296139QQ服务:2328591235电子邮箱:2328591235@QQ.com现场办公: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05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