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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四川省资阳市遴选医疗保险特殊管理药品供药机构公告

所属项目:2020年四川省资阳市遴选医疗保

发布时间: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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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遴选医疗保险特殊管理药品供药机构公告
信息来源: 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13日 所属项目: 2020年四川省资阳市遴选医疗保险特殊管理药品供药...

为进一步提高患者用药可及性和便利性,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发〔2019〕38号)、《资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支付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资医保发〔2019〕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度增加我市医疗保险特殊管理药品供药机构,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自愿申请且符合遴选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

二、服务范围

提供资阳市医疗保险特殊管理药品供药服务,并按照省、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特殊管理药品供药目录和价格。

三、申请供药机构条件

申请特药供药机构的单位(以下称“申请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药品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并确定一家隶属于该单位位于资阳市辖区内的药店承担特药供应服务。

承担特药供药的药店(以下简称“特药药店”)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在我市建立独立直属药房;

(二)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

(三)有经营特药的独立营业用房,且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及以上;有专门的功能分区且有明确标识,功能分区应包括处方审核区、调配区、药事服务区、患者教育区等;

(四)具备2名及以上注册执业药师和相关专业的服务人员;

(五)具备特药品种50%及以上的相关零售经营权,能够保证相关品种的持续稳定供应;

(六)具备与特药储存相适应的场所及设施设备,具备健全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具备符合冷链要求的储存及配送服务的设施、设备及专业人员,具备完善的冷链质量管理体系;

(七)具备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物流配送体系,能在资阳市范围内提供药品配送服务;

(八)具备独立完善的“进、销、存”经营管理系统;

(九)具备直联医保信息系统的软、硬件条件,能确保数据实时上传、结算等相关业务的正常运行。配合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搭建满足医保特药管理需求的信息系统;

(十)提供服务方案,包括实名制建档、资料审核、费用管控、药品配送、用药指导、患者随访、慈善援助管理等。

四、需提交的资料

具备条件的单位,可提出特药药店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阳市医疗保险特殊管理药品供药机构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单位股权权属证明材料及药店权属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下同)、《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证明材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请单位经营条件、配送服务的书面报告(包括药店功能分区、药品储存管理、冷链储存及配送管理、物流配送、信息系统、服务方案等);

(六)取得特药经营权的证明材料;

(七)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证明材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八)药店的营业用房房产证复印件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九)药店的药学技术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的执业注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资阳市医疗保险特殊管理药品供药机构供药服务申请承诺书(附件2)

以上提交资料属复印件的,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字盖章,资料一式三份并密封盖章。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 3月31 日(工作日)

(二)地址:资阳市医疗保障局,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1号,市政府二号楼0501办公室。

(三)截止时间:2020年 3 月31 日18:00。

六、评审及公示

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根据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现场核实情况进行评审,符合本公告第三条所列全部条件的确定为特殊管理药品供药机构。评审确定的拟选供药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网站为资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ggzyjyzx.ziyang.gov.cn/city=)。我局将和公示无异议的供药机构按照资阳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办理定点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供药机构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将取消其供药资格。

(二)此次报名采取现场申请的方式,不收取报名机构任何费用,申请资料不接受邮寄、传真等其它报名方式。

(三)评审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26635306

(四)报名咨询电话:

资阳市医疗保障局:028-26092110、26092096

附件:1.资阳市医疗保险特殊管理药品供药机构资格申请表

2.资阳市医疗保险特殊管理药品供药机构供药服务申

请承诺书

3.申报资料要求

资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12日

附件 资阳市遴选医疗保险特殊管理药品供药机构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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