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计发〔2016〕76号)、《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7号)等文件要求,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领导下,顺利完成了《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直接挂网第二次议价药品目录》网上议价各项工作流程,并于2018年12月19日对外正式公布了《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直接挂网第二次议价药品目录》,现就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供应目录
根据临床用药需求,由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2015 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中标药品目录》和《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谈判采购和定点生产药品采购目录》中遴选医院临床必需使用的药品,与《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直接挂网第二次议价药品目录》一并形成《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药品采购供应目录》(以下简称《采购供应目录》),供我院网上采购使用。
二、执行时间
从2018年12月21日起,《采购供应目录》内药品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进行网上采购。(登录网址:http://220.197.219.184:8001/)
三、采购合同签订和配送关系搭建
(一)中标企业与配送企业搭建配送关系
中标企业与配送企业搭建配送关系按照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执行,配送企业须取得中标企业委托配送权后方可参与我院药品配送活动。
(二)采购合同签订
先由我院登录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按照药品目录选择配送企业,被选择的配送企业请于2018年12月21日前至我院药剂科与我院签订《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医疗卫生机构购销合同》及《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医疗卫生机构廉洁购销合同》,合同范本可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登录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帮助文档】下载使用。
(三)配送关系搭建
双方签订合同后,由配送企业将合同制作成PDF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并进行配送关系的确认操作,经我院核实合同上传无误后进行确认,双方配送关系搭建完成。具体操作详见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首页【平台指南】项下的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操作指南。
四、有关事项
(一)从12月21日起我院采购《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直接挂网第二次议价药品目录》内的药品,采购价格将执行议定价格。
(二)按照我院2018年11月06日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直接挂网药品第二次议价采购公告”中的入围规则 “若我院议定价格高于其他药品采购联合体议定价格的,本院将按就低原则实时进行调整”,价格调整以“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通知的调整时间为准。
(三)各药品生产企业在选择配送商时,须符合招标采购制度。采购周期内,所有药品严格执行“两票制”,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的配送企业必须按照中标价和议定价格保证药品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持续供应。否则,药品生产企业所有中标或议价入围产品两年内均不得在本院销售,并上报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进一步处理。
联系人:符萍媛
电 话:15902681846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