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各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各定点零售药店:
为进一步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交易成本和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负担,根据《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实施药品集团采购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加入广西药品采购集团的通知》精神,我局拟组织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加入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逐步扩大参与集采的医药机构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各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非公立医药机构)自愿加入国家、自治区和省际联盟组织开展的各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二、请自愿加入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定点非公立医药机构填写《关于加入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的函》和《定点非公立医药机构申请加入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统计表》,并于2022年4月8日前将盖章扫描版和统计表电子版报送至属地医保部门。
三、各县(市、区)医保局要认真组织辖区定点非公立医药机构加入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于2022年4月12日前收集汇总辖区定点非公立医药机构填报的《关于加入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的函》和《定点非公立医药机构申请加入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统计表》并报送至贵港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邮箱。
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的一项改革工作,各定点非公立医药机构应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参与,为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负担作出应有的贡献。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贵港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联系电话:4590552,邮箱:ggsybjyyfwglk@163.com。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
关于加入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的函
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小组办公室:
根据《广西药品集团采购实施方案》规定及全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安排,本机构同意加入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按全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盖章):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