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本市组织开展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增补(上海市中成药带量采购SH-ZCY2023-1)
◆ 受理部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药事所”)
◆ 受理周期
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
◆ 办理依据
1、《关于本市做好省级联盟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与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医保价采〔2024〕14号);
2、本市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文件。
◆ 受理范围
符合本市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文件要求及增补规则的药品。
◆ 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请
企业通过门户网站(www.smpaa.cn)登录招采子系统(企业业务登录)进入“业务经办→我的药品库”模块进行挂网申报,在挂网类型中选择“非国家集采相关药品”,在子挂网类型中选择待申报药品对应的集采项目名称,填写并提交药品相关信息。
(二)审核
市药事所对本市药品集采申报项目内的药品信息进行受理,按照增补中选有关文件规则审核药品基础信息及申报价格。如申请药品信息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退回企业并详细描述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三)公示公告
1.市药事所按季度汇总上季度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所涉增补中选药品信息,按流程进入7天的公示环节。
2.公示期结束后,按流程在官网发布增补通知,同步在系统内更新集采相关信息及维护中选价格。
◆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一楼
邮编:200023
电话:021-31773244 021-31773255 021-31773266
传真:021-31773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