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疫苗生产企业:
为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川卫疾控函〔2023〕11号)等要求,我县拟于近期召开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纳入四川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的疫苗供应企业,并向江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办提供相关资料的。
二、 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保障供应的要求,科学、规范地开展遴选工作。
三、 参与遴选企业资格要求
1. 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生产或经营范围包含疫苗;
2. 具备与遴选疫苗品种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3. 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 未被列入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料内容
1.企业资质包括企业简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药品GMP证书、药品(再)注册批件(证)、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通关单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如果疫苗厂商委托疫苗配送单位配送疫苗,所委托的疫苗配送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药品经营许可证(含疫苗)、生产企业委托授权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其他资料 企业委托与县级疾控中心联系人的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委托授权书,质保协议(企业版本)、廉洁协议(疾控统一版本)、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遴选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五、资料要求
1.相关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企业印章;
2.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并制作好封面、目录、授权委托书、质保协议(企业提供版本)和廉洁协议(疾控统一版本)一年一签;
3.遴选通过的企业还需要向我中心提供开户许可证、账号信息、配送企业信息。
六、提交时间
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地点及人员
联系单位:江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采购办孙老师
联系电话:0831—2634179
地址: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竹海大道712号
宜宾市江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