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汉滨区中医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汉滨区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依照《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59号文)和《安康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医保发【2020】98号文)的要求,为汉滨区中医医院遴选3家药品配送企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汉滨区中医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汉滨区中医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近半年资信证明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0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0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应为陕西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平台内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或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投标企业若为供应商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GSP认证证书,并与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委托配送关系,确保配送的药品来源渠道合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企业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GMP认证证书。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01月05日 09 时00 分到2021 年01 月12日 17 时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1.发售地点: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质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在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号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204 室(顺丰快递斜对面)购买。2.文件售价:每套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01月19 日14时30 分
递交方式: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 会议室(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 号2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01月19 日14时30 分
开标地点: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 会议室(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 号2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
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160118
(2)开户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3)开户银行: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
(4)账 号:2707 01140120 1000 009821
3.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4.本次公告同时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上公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滨区中医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滨区中医医院
地 址:安康市果园路1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915-32654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 号2 楼
联 系 人: 朱侠
电 话: 0915-3160118
电子邮件: 216350953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会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汉滨区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