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90号)、陕西省医改办省卫计委《关于深化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体系改革的通知》(陕医改办发【2016】8号)、安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提高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配送集中度的通知》(安卫计【2016】171号)等文件精神,为了配合药品采购配送“两票制”,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配送管理,净化流通环境,提高药品配送集中度,经安康市中心医院医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以招投标方式公开遴选药品配送(生产)企业,负责医院所有药品的配送工作。现根据我院药品供应现状,结合各级政府文件要求,制订本招标文件。
一、投标条件
1.投标企业必须是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并真实合法有效。
提供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不允许联合投标。
2.投标企业须通过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如以集团形式参加投标,集团下属企业必须是具有GSP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企业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的身份证原件。
4.投标企业在近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信誉度良好。
5.投标企业应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
6.投标企业应具有健全的产品质量控制制度及措施。
7.投标企业应具有详实的配送服务方案及承诺,包含正常配送、紧急配送方案、物流链延伸服务的内容及承诺条件等。
8.投标企业有完善的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药品的现代物流管理。能够对医疗机构药品的采购、库存管理、使用追溯进行全流程监管。
9.投标企业承诺、同意执行药品配送“两票制”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8:00时- 12月 12日5:00时。
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周六下午、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安康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生产)企业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雪莉 电话:13891518343
3.报名时需缴纳标书费10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请于报名时持安康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生产)企业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开具的交款通知单到财务科缴纳现金。
4.报名人在报名时需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提供原件一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密封(密封口签署日期、盖章)。报名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现场核对。
5.企业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安康市中心医院有权拒绝其报名。
三、开标相关事宜
1.开标时间:2016年 12月 20 日 9 时。
2.开标地点:安康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生产)企业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
3.开标前投标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开标结束后退回。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安康市中心医院财务科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清册为准)的企业不能参与评标,视为自动放弃。
4.投标保证金应于2016年 12 月 19 日 12 时(以投标保证金到达我院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日戳时间为准确认)之前通过转账(电汇)的形式缴入我院指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电汇)时须备注“药品遴选保证金”。
5.2016年 12 月 19 日 12 时之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付款方户名与投标企业注册名不符,或未按照规定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均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安康市中心医院
账 号:26 7301 0104 000 2100
开户行:农行安康江北支行营业部
联系人:赵 婷 刘 瑛 电话:0915-3284292
四、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投标文件应分为两部分分别装订、密封(密封口签署日期、盖企业公章),每部分分别提供材料清单。
第一部分为药品配送(生产)企业遴选准入条件相关资料,应按照《安康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生产)企业遴选准入条件》的序号和审查依据依次装订成册(企业承诺书可以统一出具)并密封,密封件一式三份。
第二部分为药品配送(生产)企业入围资格评审标准相关资料,应按照《安康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生产)企业入围资格评审标准》的序号和评审依据依次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件一式三份。
2.投标文件的内容以标书中《安康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生产)企业遴选准入条件》的“审查依据”和《安康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生产)企业入围资格评审标准》的“评审依据”的要求为准。
3.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安康市中心医院有权拒绝评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公示在安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康市中
心医院官方网站,报名截止日前请有意合作的企业抓紧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药品配送(生产)企业随时关注安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康市中心医院官网关于本次招标的最新消息,否则对各药品配送(生产)企业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安康市中心医院概不负责。
3.配送范围为: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配送。服务年限为12个月。如在服务期内因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医院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后可取消配送资格,并根据程序在排序候选人中顺位递补选择。
4.凡是提供虚假证明、有围标、串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由安康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生产)企业遴选工作小组在专家库中随机抽调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在安康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生产)企业遴选工作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6.确定中标企业后在安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康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公示三天。
7.各企业委托的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安康市中心医院
注册于(企业地址) 的 (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姓名) 代表本企业授权(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本企业的合法代理人,在本次安康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生产)企业遴选招标中负责 投标报名并购买标书,并以本企业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相关的事务。本授权人确保通常条件下可被及时联络,否则因此带来的有关损失自行承担。
本授权书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至本次安康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生产)企业遴选招标报名结束。
药品配送(生产)企业(盖章):
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法定代表人联络方式: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联络方式:
被授权人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授权时间:
安康市中心医院
二О一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