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
为规范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遴选采购管理工作,保证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开展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对纳入2021年度浙江省疾控中心招标采购中标目录(包括省疾控中心后续增补采购中标目录)内的品种开展遴选。在此次遴选前三年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关疫苗将不予列入此次遴选范围:
(1)疫苗供货不足,一年内曾导致我区缺苗3个月及以上;
(2)在我区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事件,调查结果不能排除与疫苗相关的;
(3)依据省、市级疾控中心指导意见暂缓采购而遴选时未解除的产品;
(4)该疫苗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在我区发生违法或违规经营活动的。
二、提交疫苗相关材料
1.《鹿城区2023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信息收集表》(附件1);
2.疫苗说明书;
3.产品注册年限及上市年限、中检所近2年(2021-2022年)批签发明细表(自行制表,项目包括疫苗通用名、批签发数量和批签发通过时间)、上年度浙江省销售区域等资料;
4.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提交纸制版并盖章,电子版材料发送到lcsqjm@126.com。疫苗生产企业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遴选资格。
三、提交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3日。
四、咨询及材料接收: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免疫科陈茜、陈志坚(地址:鹿城区双屿街道广城嘉园1幢905室,电话:0577-56760651)
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