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西药、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工作,降低虚高药价、保障药品质量、减轻病人就医经济负担,避免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质量优选、价格合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药品质量安全优先、药品保障供应为本、药学服务提升为优、价格合理的目标进行遴选。
二、遴选范围
我院临床使用所有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包括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中药饮片(包括毒性中药、按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配方颗粒等)的配送企业。
三、药品配送企业申报条件
(一)经营合法: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GSP)等。
(二)诚实守信: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记录。
(三)廉洁经营: 企业、法人及委托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行为。
(四)执行两票制:配送企业供应品种必须承诺执行“两票制”。
(五)配送能力:
1.经营品种:经营品种齐全,具备国家基本药物和集采品种的配送资格。
2.配送服务:
(1)正常配送:按医院要求的频次,配备专人送货,一般药品的配送不超过48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
(2)急需计划:保证全天候24小时可联系,如医院有急需计划,立即启动药品供应的应急预案,保证在4小时内送到医院。
3.售后服务:对所配送到医院药品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管理,负责滞销、破损、质量、近效期等问题的及时处理。
四、遴选流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在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告期为5天。
(二)根据《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度公开遴选药品配送企业方案》,由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领导小组及药品配送企业遴选专家库中抽选专家依据技术评审标准,对配送企业的资质与规模、配送保障能力、服务提升能力等方面进行技术评分,根据得分排名,遴选药品配送企业。
(三)公示:确定的配送企业在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示3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药剂科存档,报医务科备案。
(四)签订合同:合作周期一年。如国家和省、市另有政策规定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五)入围药品配送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销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配送企业递交资质及报价资料时间和地点
请药品配送企业根据附表1至5的要求递交资质及报价资料。
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12月5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为接收资料时间,过时将不再受理。
地点: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剂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贺老师18786467617,许老师13123603325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