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要求,为做好未在我省挂网国家谈判药品直接挂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未在我省挂网的国家谈判药品和同通用名仿制药(详见附件)
二、网上维护时间:2021年2月19日-22日
三、审核时间:2021年2月23日-25日
四、企业、药品资质维护要求:请先维护企业资质再维护药品资质,需同时关注企业资质和药品资质审核状态,有退回及时修改,企业资质和药品资质均需通过审核。
五、药品价格维护要求:谈判成功药品按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维护,仿制药价格按不高于谈判确定的同规格医保支付标准的全国最低价维护。
政策咨询电话:0451-88830052
审核部门电话:0451-55626480
平台技术电话:0451-87220728
附件:未在我省挂网的国家谈判药品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