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执行中央2017年重大公共卫生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冀卫办妇幼〔2017〕15号),现开始对执行中央2017年妇幼重大项目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进行招标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二、采购数量:2500支,预算资金:19.6万(费用包括材料费、包装费、运杂费、各种税费、保险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应伴随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生产企业或药品代理商直接投标;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所投产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GMP证书;
4.具有国家或省级药监局批复的所投产品的药品批准证书;
5.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药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6.法人代表授权书;
7.药品生产厂家应持续生产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3年以上(含3年)。
8.药品有效使用期≥18个月
四、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1、规格:100 IU/ml;剂型:注射液;单位:支。非预冲式配备1ml注射器,预充式带预灌封注射器
2、包装:应符合“生物制品包装规程”规定。投标产品包装及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破损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3、投标药品需按支单独密封包装,每支外包装盒上须标注“河北省政府采购免费提供”中文标识。
4、运输:
4.1运输费用(含保险金等)由投标人提供;
4.2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冷链运输,随时监测货箱温度,确保温度维持在2-8度之间,并且要求药品避光保存;
4.3 交货时药品无包装破损,无污染,足数量安全送达。
5、交货地点:唐山市卫计委指定单位。送达日期不得在周末,以防因无恰当保存而导致质量问题。
6、产品有效期: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自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并验收后起保持18个月以上。对近效期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中标企业免费负责调换。为便于管理,中标企业每次发货应尽可能为同批次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7、配送:
须提供详细配送方案,配送产品提供对应生产批号的资质和质量报告。
8、售后服务: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详尽的售后服务计划,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售后服务体系;产品保质期内的服务承诺。
9、提供健康知识宣传折页,按一支药两份宣传折页配备;
10、提供生产厂家保险服务。
11、提供药品完整包装。
12、成交商向采购人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方式:直接报名。
六、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29日。
七、报名地点: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西山道7号,八大局院内4号楼224房间)。
八、项目负责人:张萍 联系电话:0315-5939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