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的推进余姚市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中药饮片及时供应,满足临床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余姚市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配送商遴选(综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
1、浙江省内取得中药饮片合法经营资格3年及以上;
2、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500万元及以上;
3、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资质认证;
4、要求商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5、保证饮片质量、及时配送、履行廉洁规定等的承诺;
6、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企业参选资格。
二、遴选(综合评价)范围:中药饮片(不含贵重中药饮片)。
三、遴选(综合评价)时间:2022年8月11日14 : 00。
四、遴选(综合评价)地点:余姚市人民医院行政三楼306会议室。
五、参选配送商提交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
六、中药饮片配送商遴选(综合评价)程序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
成立遴选(综合评价)工作小组及遴选(综合评价)监督小组。
(二)遴选(综合评价)流程:
1、对外发布公告:通过医院外网发布关于配送商遴选(综合评价)的公告,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
2、参选配送商递交资料
参选配送商应于2022年8月 11日9:30-11:00,在院纪委监察与审计室监督下,将《参选配送商提交资料》一式九份及中药饮片样品统一提交至余姚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306遴选(综合评价)工作小组并当面封存。
3、遴选(综合评价)评审
评审时专家组根据中药饮片配送商的企业规模、资信、质量管理、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以100分制评分。综合评分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得分相同的参选配送商依次按服务能力、质量管理、企业规模及资信的高低分别进行排序,如全部得分相同则由遴选(综合评价)工作专家组再次打分排序。
4、遴选(综合评价)结果确认
遴选(综合评价)评审结束后,工作小组整理结果,做好资料存档管理,提交医院讨论确认最终结果。
5、拟入围结果公示
拟入围结果在余姚市人民医院官网公示三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可向院纪委与监察审计室(62619375)提出质疑。
6、签订中药饮片购销合同
如在公示期内无疑议,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入围配送商与本院签订中药饮片购销合同。如遇政策调整,应按相关政策执行,本合同终止,双方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
七、其他。
1、递交的资料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选配送商作未中选解释。
2、遴选(综合评价)过程中,如参选配送商与本院遴选工作人员发生不正当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配送企业参选资格或叫停本次遴选(综合评价)过程。
3、入围中药饮片配送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中药饮片购销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遴选(综合评价)工作小组将按综合评分得分高低依次从备选配送商中重新确定拟入围配送商,再次提交医院讨论、公示后,签订中药饮片购销合同。
4、本次仅遴选(综合评价)中药饮片(不含贵重中药饮片)。贵重中药饮片择期再次遴选,并要求签约供应商承诺价格不得高于宁波市同级医院及余姚市市级医院的最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