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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西藏自治区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续约续签工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2年西藏自治区第五批国家组

发布时间: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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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地(市)医疗保障局,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区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接续工作,现就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续约续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位范围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西藏)中选品种生产企业、中选企业确认的配送企业和全区有采购需求的医疗机构。      

二、操作方式

请各单位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网址:https://ggfw.ylbzj.xizang.gov.cn/webPortal/),点击登录入口选择西藏医保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按照下述工作流程进行网上操作。

未注册账号的单位,请按照招采子系统账号注册操作指引,注册账号后进行操作(详见附件1)。

三、工作流程

请相关单位自行登录招采子系统,完成三方协议签订操作,协议签订顺序为【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依次响应。

以上工作流程操作手册详见招采子系统“帮助文档”。

四、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内,通过招采子系统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2022年11月28日起正式执行续约续签结果。

为确保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续约续签工作平稳实施,各地(市)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并协调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三方协议签订工作。

五、其他事项

按照《“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CLM-YP2020-1)“当采购周期内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结果与联盟地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重叠时,第一年执行联盟地区中选结果,第二年续约时再执行国家中选结果”的相关规定,硫辛酸、兰索拉唑注射剂自续约续签之日起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2)。

六、联系方式

请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西藏)中选企业扫描二维码进群咨询相关业务及操作,群二维码(详见附件3)。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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