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药品配送工作,资源县卫生健康局决定对全县乡镇卫生院药品配送企业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资源县卫生健康局
二、参与遴选的乡镇卫生院
资源镇卫生院、中峰镇中心卫生院、梅溪镇中心卫生院、车田苗族乡中心卫生院、瓜里乡卫生院、两水苗族乡卫生院、河口瑶族乡卫生院。
三、遴选范围
遴选4-6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资源县乡镇卫生院药品配送工作。
四、参与遴选企业资格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即GSP证书)。
(二)必须是广西药械集中采购交易平台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合格配送商名单》中的区内企业。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规定
1.乡镇卫生院常用药物目录内品种配送率达90%以上。
2.承担配送区域内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具体事项由中选企业与乡镇卫生院在签订配送合同时协商。
3.乡镇卫生院常用药物目录内的低价药品和直接挂网采购药品按本县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联合体议定价格采购配送,本县未议价的品种,则按桂林市其他议价主体议定价格的最低价进行配送。
五、资格预审相关事宜
(一)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0日(工作日内)。
(二)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5月21日开始。
(三)文件递交地点:资源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改办408室(城北加油站对面)。
(四)需提交的预审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本内页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药品经营许可证》;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即GSP证书);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8.《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合格配送商名单》中确认的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9.企业药品配送目录。
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企业药品配送目录还需提供电子版(电子版请寄送以下邮箱:zyxwjjyzygb@163.com)
六、遴选时间
2019年5月28日上午9∶00(如有变动,以通知时间为准)
七、遴选参与人员
(一)企业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
(二)评选人由资源县卫生健康局临时抽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文斌
联系电话:0773-4311593 18777309313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