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中药采购服务。
1.中药饮片;
2.中药配方颗粒。
二、调研目的
了解我院目录内中药在市面上的供应情况。
三、采购需求
1.公司资质要求
(1)具备采购项目相关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2)具备《营业执照》。
2.药品需求目录及规格
(1)供货药品名称必须与目录名称保持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可在调研表备注栏中备注。
(2)如我院中药饮片有两个规格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且必需报价一致。
备注:详见附件1-2。
3.药品质量要求
(1)中药配方颗粒应符合国家标准或省级标准要求(国标优先)。
(2)中药饮片应符合国家药典标准和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工艺规程(如为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提供药品注册证书)。
(3)供应商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和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后供我院使用。
(4)供应商提供的直接接触中药饮片包装的标签应符合《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国药监发〔2023〕90号)相关规定,标签内容至少应当标注产品属性、品名、药材产地、中药饮片执行标准、规格或者装量、产品批号和保质期等内容。
(5)送货药品质量必须与中选留样样板保持一致。
(6)供应商提供的小包装中药饮片应符合《小包装中药饮片规格和色标》(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18号)相关规定。药品规格和外包装颜色应相对固定,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药品不得随意更换外包装颜色。
4.报价要求
报价包括运送货和所有相关税费。项目需求报价表中报价中药饮片必须包含品名、折合相应饮片1kg投标报价(人民币);配方颗粒包含品名、大包装价格、小包装价格、折合相应饮片1g投标报价(人民币),提供的产品目录必须保证所有品种目前能够供应。
5.药品效期要求
供货药品保质期应≥12个月;如药品保质期<12个月,应与采购员沟通后再按我院要求发货。
6.供货要求
(1)要求在接到计划后一周内送货;如无法在一周内送货,需要提前跟采购员沟通。
(2)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送药,供应商在有货的情况下需要无条件配合,保证临床用药。
(3)要求货票同行。药品按照计划送至各个药房,清单及发票送至采购办入库员处。
7.验收要求
(1)供应商需要配合我院药品验收流程进行验收。
(2)供应商应建立追溯系统,逐步实现中药饮片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确保发生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
8.售后服务
(1)如供货药品出现装量差异、质量异常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退货或者换货,并针对上述情况出具相关说明及整改交我院存档备查。如出现上述情况超过3次,该品种可重新遴选。
(2)如遇近期及滞销(3个月没有使用的品种)等情况,供应商应积极协调退货处理。
(3)如入库员反馈问题票据情况,供应商应在两周内处理完成。
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分批供货,按实际采购数量及金额分批进行结算。供应商应及时提供每批药品对应的药品清单和发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我院有权暂缓支付货款而不承担逾期支付责任。
五、提交报名资料时间
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六、报名资料
1.附件1-2调研表(见附件1-2);
2.药品注册证(如有报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须提供);
3.配送方案;
4.缺货/升价等应急方案;
5.供货公司业绩情况;
6.《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
8.供货公司业务员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按顺序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名称+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csyyyjk@163.com。请务必留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郑重提示:该市场调研并非采购行为,各企业提供的相关产品信息仅有助于提高本单位对该产品的认知,不作为本单位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
七、联系信息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769-86646642。
东莞市茶山医院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