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并电子签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中心卫生院(成都市温江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温江区和盛镇和正街54号
联系方式:028-82772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层
联系方式:028-85179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28-85179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