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
东莞市人民医院制剂室药用原辅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包预算(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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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制剂室药用原料
|
280293.00
|
供货期:1年
详见用户需求
|
|
2
|
制剂室药用辅料
|
120412.00
|
供货期:1年
详见用户需求
|
|
3
|
95%药用乙醇
|
65400.00
|
供货期:1年
详见用户需求
|
|
项目总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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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105.00元
|
备注:1.本项目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各采购包的采购结算金额达到包预算或供货期满,则该采购包对应的合同自动终止。
2.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兼投兼中。
三、用户需求
(一)项目内容/技术要求
采购包1(制剂室药用原料):
1.采购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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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 型
|
产品名称
|
年预估采购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
执行标准
|
参考规格
|
|
1
|
原料药
|
呋喃西林
|
6
|
kg
|
4940
元/千克
|
化学药品及制剂第一册WS1-42(B)-89
|
1kg/包
|
|
2
|
原料药
|
氯霉素
|
0.5
|
kg
|
2869.6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1kg/听(允许分装)
|
|
3
|
原料药
|
水杨酸
|
30
|
kg
|
72.2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1kg/包
|
|
4
|
原料药
|
盐酸苯海拉明
|
10
|
kg
|
3336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g/包或1kg/包
|
|
5
|
原料药
|
碳酸氢钠
|
3
|
kg
|
107.6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g/包
|
|
6
|
原料药
|
地塞米松磷酸钠
|
0.2
|
kg
|
8000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100g/包
|
|
7
|
原料药
|
醋酸地塞米松
|
0.4
|
kg
|
7800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100g/包
|
|
8
|
原料药
|
水合氯醛
|
25
|
kg
|
4000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g/瓶
|
|
9
|
原料药
|
硼酸
|
25
|
kg
|
75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g/包
|
|
10
|
原料药
|
尿素
|
15
|
kg
|
395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g/瓶
|
|
11
|
原料药
|
氯化钾
|
200
|
kg
|
18.38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1kg/包
|
|
12
|
原料药
|
苯甲酸
|
25
|
kg
|
49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g/包
|
|
13
|
原料药
|
氧化锌
|
100
|
kg
|
50.72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250g/瓶
|
|
14
|
原料药
|
鞣酸
|
40
|
kg
|
1244.4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g/包
|
|
15
|
原料药
|
炉甘石粉
|
350
|
kg
|
108.4
元/千克
|
国家药品标准WS1-XG-011-2020
|
5kg/桶
|
|
16
|
原料药
|
薄荷脑
|
10
|
kg
|
316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g/包
|
2.其他要求
★(1)提供序号1-15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网站原料药登记数据库的“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为“A”的查询截图;(提供审评审批结果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序号16的药品注册批件;(提供注册批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如《中国药典》有最新版发行,按新发行的版本标准执行。
备注:1.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2.上述规格为便利采购人使用以及供应商参考,不构成对供应商响应品牌的限制,如采购人提出其他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予以配合。
采购包2(制剂室药用辅料):
1.采购明细
|
序号
|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年预估采购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
执行标准
|
参考规格
|
|
1
|
药用辅料
|
苯酚
|
20
|
kg
|
832.86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1kg/瓶
|
|
2
|
药用辅料
|
十八醇
|
60
|
kg
|
61.43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g/包
|
|
3
|
药用辅料
|
羟苯乙酯
|
1.5
|
kg
|
102.57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g/瓶
|
|
4
|
药用辅料
|
二甲硅油
|
80
|
kg
|
130.50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2.5kg/桶
|
|
5
|
药用辅料
|
硬脂酸
|
120
|
kg
|
30.07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25kg/袋
|
|
6
|
药用辅料
|
山梨酸钾
|
60
|
kg
|
60.80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1kg/包
|
|
7
|
药用辅料
|
羊毛脂
|
8
|
kg
|
99.71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g/瓶
|
|
8
|
药用辅料
|
聚山梨酯80
|
35
|
kg
|
47.86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ml/瓶
|
|
9
|
药用辅料
|
硬脂山梨坦
|
15
|
kg
|
54.88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g/瓶
|
|
10
|
药用辅料
|
轻质液状石蜡
|
70000
|
ml
|
0.04元/毫升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ml/瓶
|
|
11
|
药用辅料
|
苯甲酸钠
|
0.25
|
kg
|
54.29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g/包或1kg/包
|
|
12
|
药用辅料
|
三乙醇胺
|
15
|
kg
|
117.71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2.5kg/桶
|
|
13
|
药用辅料
|
山梨酸
|
2
|
kg
|
216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g/瓶
|
|
14
|
药用辅料
|
白凡士林
|
325
|
kg
|
20.87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2.5kg/瓶
|
|
15
|
药用辅料
|
甘油
|
220
|
kg
|
21.93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g/瓶
|
|
16
|
药用辅料
|
氯化钠
|
100
|
kg
|
8.86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1kg/包
|
|
17
|
药用辅料
|
枸橼酸
|
20
|
kg
|
50.44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g/瓶
|
|
18
|
药用辅料
|
蓖麻油
|
50000
|
ml
|
0.41元/毫升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0ml/瓶
|
|
19
|
药用辅料
|
蔗糖
|
3120
|
kg
|
12.86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50kg/包
|
2.其他要求
★(1)提供序号1-19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辅料登记数据库的“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为“A”的查询截图;(提供审评审批结果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二甲硅油须满足在25摄氏度时,黏度为750m㎡/s(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如《中国药典》有最新版发行,按新发行的版本标准执行。
备注:1.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2.上述规格为便利采购人使用以及供应商参考,不构成对供应商响应品牌的限制,如采购人提出其他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予以配合。
采购包3(95%药用乙醇):
1.采购明细
|
序号
|
类 型
|
产品名称
|
年预估采购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
执行标准
|
参考规格
|
|
1
|
药用辅料
|
95%药用乙醇
|
3600
|
kg
|
18.17
元/千克
|
现行版中国药典
|
20kg/桶
|
★ (1)提供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辅料登记数据库的“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为“A”的查询截图;
(2)如《中国药典》有最新版发行,按新发行的版本标准执行。
备注:1.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2.上述规格为便利采购人使用以及供应商参考,不构成对供应商响应品牌的限制,如采购人提出其他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予以配合。
(三)商务要求
1.供货时间:一年,以签订合同约定的起止日期为准。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按照采购人约定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使用部门或科室。(采购人不设总仓库)
2.交货地点:制剂室(东莞市高埗镇三塘东路制剂楼北侧1—2层)。
3.付款方式
(1)采购的货物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结算按照月结方式执行,成交供应商每月5日前将上月供货清单、正规发票等交采购人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该批次等额发票货款。
(2)所有请款都需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正规等额发票,若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提供发票义务,采购人也可顺延履行支付义务。
(3)结算时,按相应产品的单价最高限价×(1-成交下浮率)×相应产品的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4)各采购包的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包预算则合同自动终止,并按采购包限额结算。
4.质保期:质保期按货物原生产商的规定,无明确质保期的,成交供应商提供质保一年。供应货物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标注有效期的2/3。
5.验收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按照采购人约定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使用部门或科室(采购人不设总仓库),待使用部门或科室签字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再将验收单或送货单连同发票送至指定部门。
(2)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制定的方案及采购文件进行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
(3)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6.产品质量与供货要求
(1)采购人发现所供货物与采购的要求不相符或质量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因质量问题退货且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记录在案,并对成交供应商予以书面警告,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出现上述情况3次或情节严重的,除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外,还将取消成交供应商供应资格。
(2)如采购人需要临时增加补货,成交供应商须尽力配合。
(3)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配送延误时,成交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共同解决。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成交供应商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成交供应商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处以成交供应商人民币1000元/次违约金,违约金从供货结算款内扣除,超过3次或情节严重的,除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外,还将取消成交供应商供应资格。
(4)成交供应商须安排1名或以上人员专门负责送货。
(5)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的配送数量进行供货,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6)若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的,应提前1天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
7.考核标准
(1)为保证产品质量,采购清单中的货品,每件产品必须经官方验证为正品,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第一次收取违约金为当次结算货款的10%;如成交供应商超过1次提供假冒伪劣产品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采购人在供货期限内对成交供应商供货产品质量以及供货服务进行考核,如一个月内收到使用单位1次投诉的,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进行整改;收到使用单位3次(含)以上投诉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供货时不得随意更换其品牌型号,如发现收到货不对版的物品3次(含)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成交供应商需一名熟悉电脑的业务人员跟进供货业务。如采购人日后系统更新要求成交供应商在第三方平台上维护供货物品信息,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工作,及时更新供货物品信息,如第三方平台需收取成交供应商手续费或任何其他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没有及时维护更新货物信息收到使用单位3次(含)以上投诉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须有专人负责货品供应事宜,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并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如货物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问题件进行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2)退货或换货处理: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退货或更换,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送到,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概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服务响应: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响应并处理问题,须提供联系人及服务电话。
(4)因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所在地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应急响应
对于采购人在特定情况下需求的应急物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1小时内送达。其他紧急配送服务要求,采购物品、数量及配送时间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成交供应商应全力配合,并须提供应急响应联系人及应急响应联系电话。
10.违约责任
(1)本合同所述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诉讼费、公证费、律师费、重新向第三方采购的差价、预期利益等合理费用。
(2)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处以成交供应商人民币1000元/次违约金,违约金从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①未按采购人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
②未按采购人指定秩序卸货的;
③成交供应商送货人员供货期间不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的。
④成交供应商没有积极及时配合采购人完成供货物品的信息维护。
11.争议解决方式
(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
四、提交报名资料和报价文件时间
1.报名资料和报价资料提交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8日
报名和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17点00分
2.报名资料和报价资料提交方式:
登录采购人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网址:https://wx.dgphospital.com:8080/#/portal
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0769-28638732。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周六上午8:00-11:00。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采购包1(制剂室药用原料):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分公司竞价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具备采购明细内原料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化学药或化学原料药)
采购包2(制剂室药用辅料):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分公司竞价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采购包3(95%药用乙醇):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分公司竞价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六、报名资料
采购包1(制剂室药用原料):
1.采购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分公司竞价的,还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
3.供应商自查信用中国截图;(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化学药或化学原料药)
5.序号1-15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网站原料药登记数据库的“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为“A”的查询截图;(见三、用户需求(一)项目内容/技术要求采购包1(制剂室药用原料)2.其他要求★(1))
6.序号16的药品注册批件;(见三、用户需求(一)项目内容/技术要求采购包1(制剂室药用原料)2.其他要求★(2))
采购包2(制剂室药用辅料):
1.采购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分公司竞价的,还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
3.供应商自查信用中国截图;(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序号1-19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辅料登记数据库的“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为“A”的查询截图;(见三、用户需求(一)项目内容/技术要求采购包2(制剂室药用辅料)2.其他要求★(1))
5.承诺函。(见三、用户需求(一)项目内容/技术要求采购包2(制剂室药用辅料)2.其他要求★(2))
采购包3(95%药用乙醇):
1.采购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分公司竞价的,还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
3.供应商自查信用中国截图;(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95%药用乙醇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辅料登记数据库的“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为“A”的查询截图。(见三、用户需求(一)项目内容/技术要求采购包3(95%药用乙醇)2.其他要求★)
注:1.已更新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含经营范围内容)复印件。
2.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系统”本项目的报名资料中。报名资料缺失将导致报名无效,请供应商严格执行。
3.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兼投兼中。供应商同时响应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报名的,应该分别提交报名资料。
七、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下浮率报价。供应商在单价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报出整体下浮率。货款最终结算时统一采用以下方式计算:货款=(1-成交下浮率)*单价最高限价*实际供货数量,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各采购包的结算金额不超过各采购包的预算金额。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供货以及附随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人工、存储、运输、保险、劳保、各种税费等所有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报价格式:按采购人要求的报价单报价(分别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报价单的命名格式为“采购包1/2/3:XX公司报价单”,需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价资料缺失将导致报价无效,请供应商严格执行。
3.本项目兼投兼中。供应商同时响应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报名的,应该分别提交报价资料。
八、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采购人公示的所有项目,各项目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报名(报名须下载《采购项目报名表》准确填写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期限内上传至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系统”本项目的报名资料中确认报名)。
2.响应供应商的报名资料与报价文件须扫描并加盖公章,并于项目报名结束前在报名期限内上传至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系统”本项目的报名资料中,否则视为响应无效,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文件。
3.如第一次公告期内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需进行二次公告,二次公告仍不足三家,则由采购人评估项目执行进度需求,决定直接接受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或重新编制采购需求后再发布采购公告。
4.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在接到成交通知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约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作诚信问题,采购人有权将该供应商列入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两年内禁止参加医院自主采购活动,并视情况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5.潜在供应商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可以对本文件提出质疑。对本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本文件公告期限内提出,但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遴选)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及证明材料的内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的要求编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潜在供应商发出的质疑函超出上述质疑期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如潜在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未对本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以上注意事项请各响应供应商多加重视,谢谢配合。
九、采购方式与竞价须知(请仔细阅读)
1.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系统竞价的方式实施采购。
2.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提前完成注册或在项目报名时间内登录采购人的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并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在本项目竞价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对竞价项目进行报名与报价。
注:采购人审核供应商注册资料需要一定时间,供应商自身未提前或未及时完成注册审核流程、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等因素导致错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已通过采购公告与官网通知的方式履行报名时间及注册要求的告知义务,供应商应当充分预留注册审核所需时间,合理安排报名事宜。
3.报价规则:供应商的报价可在报名期间内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的报价直接作为最终报价。若供应商在采购人采购管理系统中上传的报价文件与系统上填写的最终报价不一致的,则报价作无效处理。
4.竞价结果定标规则:货物、服务类项目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下,按“价低者得”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如下:(1)报价最低的,推荐为第一候选人;(2)报价相同的,按参数最优者确定;(3)报价相同且参数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