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端州、鼎湖、高要分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阿比特龙等五批次药品集采下一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34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采购周期
本次续签的阿比特龙项目第三采购年、阿莫西林项目第二采购年、替硝唑项目第二采购年实施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双氯芬酸项目他克莫司口服常释剂型第二采购年、清开灵项目血塞通/血栓通注射剂型第二采购年实施时间自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期间所使用的中选产品、入围产品、备选产品量纳入第二采购年(阿比特龙项目为第三采购年)约定采购量计算。
二、督促工作
请各县(市、区)医保局会同医保经办机构对辖区医疗机构做好阿比特龙等五批次药品集采下一采购年续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签订工作。
市医保中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阿比特龙等五批次药品集采下一采购年续签工作的指导和审核,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签订协议,同时做好协议签订的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1日
(市医保局联系人:梁薏,联系电话:2322982,政务邮箱:sybj_dy-jc@zhaoqing.gov.cn。中心联系人:凌凤姿;联系电话:2108856;邮箱地址:zqybzxy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