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3号
有关药品企业:
按照《关于调整及新增部分广东联盟易短缺和急抢救药中选产品的函》(豫医保价采函〔2025〕1号)要求,为确保相关中选产品(详见附件1)挂网采购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挂网产品的企业于2025年1月8日前登录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完成信息维护与产品代码绑定工作,具体操作见操作手册(附件2)。注射剂选择单支包装医保代码信息绑定。
二、已挂网或已有产品代码的产品企业需于2025年1月8日前绑定现有产品代码,无需重新维护产品信息。
代码绑定具体操作见操作手册(附件2)。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