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SZXCG-2024-00113),现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此作出相关修改说明: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原内容“2、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以及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和生产厂家的授权资格(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授权书);备注: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例如:阿胶等)无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修改为“2、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以及生产厂家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和生产厂家的授权资格(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授权书);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例如阿胶等)和特殊品种无需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厂家授权书;”
二、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三、实质性条款 5:
; ; ; ;原表述“★6.一个投标人最多可以代理两家(含)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饮片参与投标,其经营的中药饮片品种须全部覆盖本次招标品种,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 ; ;修改为“★6.一个投标人最多可以代理三家(含)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饮片参与投标,按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例如:阿胶等)和特殊药品品种(例如:发酵虫草菌粉等)除外;如投标人代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超过三家以上,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备注说明情况(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或特殊药品品种情况);”
三、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四、技术要求/7.样品要求/7.1样品包装要求:
原表述“7.1样品包装要求:投标人将样品需求清单中的100种投标样品,分别按每个品种50克(如药品重量较轻的装满透明密封袋即可)包装在透明密封袋中,透明密封袋和标签上按照“7.7样品需求清单”标注“样品序号、样品名称”信息,不能显示投标人的任何信息。”
修改为“7.1样品包装要求:投标人将样品需求清单中的100种投标样品,分别按每个品种50克(如药品重量较轻的装满透明密封袋即可,蜈蚣提供5条即可,发酵虫草菌粉按照3g/袋规格提供5袋)包装在透明密封袋中,透明密封袋和标签上按照“7.7样品需求清单”标注“样品序号、样品名称”信息,不能显示投标人的任何信息。”
四、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四、技术要求/1.货物清单明细及技术参数/(1)常规药品品种清单明细:
(1)原发酵虫草菌粉的预计年采购量(公斤)为“48”修改为:“按照3g/袋,预计采购16148袋”。
(2)将表中原序号10到14共五个重复的药品(茯苓、法半夏、烫水蛭、细辛、盐巴戟天)进行合并,同时,将合并后这五个药品(茯苓、法半夏、烫水蛭、细辛、盐巴戟天)的预计年采购量(公斤)分别修改为:“1285、286、28、215、501”。
(3)原蜈蚣的预计年采购量(公斤)为“1”修改为:“9075条”。
(4)原盐菟丝子的预计年采购量(公斤)为“306”修改为:“406”。
(5)原生地黄的预计年采购量(公斤)为“430”修改为:“435”。
(6)原姜厚朴的预计年采购量(公斤)为“303”修改为:“403”。
(7)原赤芍的预计年采购量(公斤)为“130”修改为:“145”。
(8)原阿胶的预计年采购量(公斤)为“3”修改为:“按照250g/盒,预计采购量13盒”。
(9)原紫石英的预计年采购量(公斤)为“302”修改为:“352”。
(10)原熟地黄的预计年采购量(公斤)为“130”修改为:“135”。
(11)在表格最下方增加表述“上述常规药品品种中“发酵虫草菌粉、蜈蚣、阿胶”报价单位更正为:“1、发酵虫草菌粉单位为:袋;2、蜈蚣单位为:条;3、阿胶单位为:盒。其他非常规药品品种均按“公斤”进行报价。”
五、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四、技术要求/1.货物清单明细及技术参数/(2)非常规药品品种清单明细:
(1)原炒麦芽的预计年采购量(公斤)为“230”修改为:“245”。
(2)金霍斛不再采购。
(3)西红花不再采购。
(4)人中白不再采购。
(5)刺猬皮不再采购。
; ; ; ; ;其余未尽事宜均以更正后的“(2)非常规药品品种清单明细”为准。
六、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五、商务要求/5.报价要求:
原内容“
5.1投标总价按“1”进行填报,不作为实际中标金额。
5.2中药饮片按小包装供货(如10克、5克等)投标单价以1元/公斤为单位,最多保留小数点后1位。
★6.一个投标人最多可以代理两家(含)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饮片参与投标,其经营的中药饮片品种须全部覆盖本次招标品种,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修改为“
5.1本项目最高支付上限为肆佰伍拾万元整(小写:4,500,000.00 元)
5.2投标总价按“1”进行填报,不作为实际中标金额。
5.3中药饮片按小包装供货(如10克、5克等)投标单价以“元/公斤”为单位,最多保留小数点后1位。
★6.一个投标人最多可以代理三家(含)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饮片参与投标,按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例如:阿胶等)和特殊药品品种(例如:发酵虫草菌粉等)除外;如投标人代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超过三家以上,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备注说明情况(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或特殊药品品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