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的精神,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黄梅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医院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供应商资格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黄梅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遴选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17】ZFCG- 266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预算: 1、遴选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1 家。 2、交货地点:黄梅县中医医院。 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叁年。 4、最高限价78.1129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是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齐备、合格有效;具备所投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3、必须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4、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费用及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2017年 11 月 2 日至2017年 11 月 8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2:30时~5:30时;持相关资料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届时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有专人负责接受报名并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 月 8日下午5:30时止;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3、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 11月 24 日下午2:30至3:00时; 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2、开标时间2017年 11月 24 日下午3:00时; 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3、投标文件递交当天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便现场核验到场身份。 八、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异议和质疑 已报名的响应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文件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和质疑。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日前向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在接到异议和质疑后将在咨询有关专家后对此作出合理修改,在截止时间后,将不再受理投标人所提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梅县中医医院 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方式:18771597688 联系方式:18995763551 |